項目名稱 |
新疆廣匯天然氣哈密有限責任公司雙井子加醇加氣站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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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時間 |
2023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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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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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
姓名 |
資格證書號 |
從業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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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組長 |
楊長江 |
S011065000110192003234 |
037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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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成員 |
谷春旭 |
S011032000110201000514 |
018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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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 鑫 |
S011011000110203000258 |
04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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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磊 |
1700000000301900 |
032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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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玉平 |
1500000000302398 |
028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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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長江 |
S011065000110192003234 |
037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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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楊長江 |
S011065000110192003234 |
037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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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磊 |
1700000000301900 |
032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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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外審核人 |
晁旭東 |
S011065000110191001257 |
020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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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方力維 |
S011065000110192003284 |
021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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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李鴻斌 |
S011032000110201000417 |
017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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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晁旭東、李鴻斌、谷春旭、楊長江、李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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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勘察人員 |
楊長江、李磊 |
現場勘察時間 |
2023.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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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該項目于2023年6月21日取得哈密市伊州區應急管理局出具的“關于增設甲醇業務的意見”,已于2023年6月27日取得哈密市伊州區企業投資項目登記備案證。根據商務部在《關于車用甲醇燃料加注站有關問題的復函》(商市運函〔2019〕7號)文件中,明確說明車用甲醇燃料并非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的車用替代燃料,不屬于成品油管理范圍。 建設單位:新疆廣匯天然氣哈密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名稱:新疆廣匯天然氣哈密有限責任公司雙井子加醇加氣站項目 項目性質:改擴建 建設地點:新疆廣匯天然氣哈密有限責任公司雙井子加氣站站內 該站原有建構筑物:站房、罩棚等。 該站原有工藝設備設施:2座43m3 LNG儲罐、2臺LNG加注撬(含2臺加氣機),根據《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第3.0.12條的規定,該站原為二級LNG加氣站。 本項目建設規模:新增2座50m3甲醇儲罐、2臺甲醇加注機、2臺潛液泵,將原預留2座LNG加注島改建為2座甲醇加注島,設甲醇卸料氣相回收系統、甲醇加注氣相回收系統(分散式)。根據《車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設規范》(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2015年10月13日)第4.5條、《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第3.0.16條的規定,改擴建后該站為一級LNG加氣與甲醇加注合建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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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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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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