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和田旺財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LPG 儲配站罐區改造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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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時間 |
2021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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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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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資格證書號 |
從業號 |
項目組組長 |
王 偉 |
0800000000203498 |
012539 |
項目組成員 |
李磊 |
1700000000301900 |
032305 |
李鴻斌 |
1100000000201397 |
017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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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春旭 |
1100000000201512 |
018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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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偉 |
0800000000203498 |
012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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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長江 |
S011065000110192003234 |
037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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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王 偉 |
0800000000203498 |
012539 |
組外審核人 |
龍玉平 |
1500000000302398 |
028142 |
技術負責人 |
晁旭東 |
S011065000110191001257 |
020375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方力維 |
S011065000110192003284 |
021280 |
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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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李鴻斌、李磊、晁旭東、王偉、谷春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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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勘察人員及時間 |
現場勘察人員:王偉 現場時間:2021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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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項目簡介:和田旺財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2日,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新疆和田地區和田縣罕艾日克鎮塔斯米其村315國道北邊,法定代表人:吐爾送江·麥麥庫萬,注冊資本:伍佰萬元人民幣,營業期限:2014年12月22日至長期,經營范圍:氣瓶充裝液化石油氣(民用瓶、車用瓶);銷售:化工產品、機械設備、石油制品、汽車配件等,公司取得有燃氣經營許可證,有效期至2023年5月30日;取得氣瓶充裝許可證,許可證編號:TS42651293-2024,有效期至2025年1月21日。有氣瓶使用登記證,使用登記證編號:QP-XR-14-0001-QP-XR-14-3000。 改建原因:本項目之前因構成四級重大危險源,為不構成重大危險源,所以對本項目進行改造。 儲存裝置:本項目主要工藝設備包含1座50m3地上式臥式儲罐、1座30m3地上式臥式儲罐、1座5m3地上臥式殘液回收罐,4臺液化氣烴泵,2臺液化石油氣循環壓縮機;6臺電子灌裝秤,LPG加氣機4臺。
評價結論:綜上所述,項目組認為:和田旺財能源有限責任公司LPG儲配站罐區改造項目基本遵循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原安監總局令第36號,根據原安監總局令第77號修改)規定的 “三同時”要求,其LPG儲配站罐區改造項目運行和管理能夠達到設施有效、安全可靠的要求,雖然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但企業非常重視并積極進行了整改。在建設過程中,基本滿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已具備向上級主管部門申報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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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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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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